5月11日消息,四川省發(fā)布發(fā)展入境旅游激勵辦法,安排發(fā)展入境旅游激勵資金,對依法在省內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旅企業(yè),按每個申報企業(yè)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含)予以激勵,支持開拓入境旅游客源市場,提升入境旅游發(fā)展水平,推動入境旅游市場加快復蘇。
據(jù)悉,本次激勵辦法包括入境游客人次激勵、遠程市場特別激勵、參加境外旅展補助、參加境外營銷補助這四項。
入境游客人次激勵方面,對旅行社組織境外游客來川旅游,組織過夜游客人次超過500人次(含)以上的,按照組織的過夜游客人次計算,在四川住宿2-3夜(含)按不高于50元/人,住宿4夜(含)以上按不高于80元/人激勵。
遠程市場特別激勵方面,對旅行社組織遠程市場(亞洲以外國家和地區(qū))的境外游客來川旅游,按照組織的過夜游客人次計算,在四川住宿2夜(含)以上、總接待人次達1000人(含)以上、排名前五名的旅行社,按10萬元/家激勵。
參加境外旅展補助方面,對申報自主參加境外重要國際性旅游展會、購買獨立展位、積極營銷推廣四川文旅資源和產品線路的文旅企業(yè),對其購買的一個標準展位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4萬元。同一企業(yè)每年度激勵不超過2次。
參加境外營銷補助方面,對申報參加四川省文旅廳組織的境外文旅宣傳營銷推廣活動并承擔相應任務的文旅企業(yè),補助1名人員的出訪費用,最高不超過5萬元。其中,國際旅費(經濟艙)、境外城市間交通費憑有效原始票據(jù)報銷,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等參照相關標準給予補助。
來源:四川文旅廳,觀點網,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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